根据搜索材料和相关政策,河南省女职工的医保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 1.最低缴费年限:河南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最低缴费年限为女职工满20年最低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最低应累计满10年
- 2.视同缴费年限:2001年12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2001年12月1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为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 3.退休后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职工,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4.未达到缴费年限的处理:如果在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也可以选择继续逐月或逐年缴纳,直到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补缴,可以转缴居民医疗保险,但居民医保需要每年缴费才能享受待遇。
河南省女职工的医保最低缴费年限为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至少应累计满10年。达到退休年龄且满足缴费年限要求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