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土地分配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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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土地承包延包:2025年是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高峰年,全国推进承包期再延长30年试点。安徽、黑龙江等省份已率先完成大规模合同签订,通过“大稳定、小调整”原则,保障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稳定,同时解决外嫁女权益、消亡户土地分配等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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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权流转规范化:健全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制度,推广黑龙江等地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现土地流转线上竞价、公开透明,稳定流转费用,保障经营主体长期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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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范围扩大:试点地区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跨村、跨镇流转,甚至向集体经济组织外的返乡创业人员开放。探索合作建房模式,赋予城市资本长期使用权(如50-70年),解决此前流转期限过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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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存量土地措施:哈尔滨市发布《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处置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若干措施的通知》,对尚未开工及已开工建设但尚未竣工核实的闲置或存量房地产用地,按照“一项目一策、一地块一策、一企业一策”的原则,经市、区县(市)级政府审核确认,可通过正向优化调整规划条件、延期开竣工时间和延长余期土地出让价款缴纳期限,或通过二级市场在建工程转让、土地合作开发和政府协商收回收购等方式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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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支持政策:深入实施主粮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集中连片、系统推广大垄密植、水肥一体化、侧深施肥等绿色高产高效模式,夯实粮食稳产增产基础。鼓励村集体领办土地托管,夯实粮食稳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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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到2035年,黑龙江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4993.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327.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5.13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国家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363.3亿立方米。
黑龙江土地分配政策在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以适应新时代农村发展的需求,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农业现代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