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医保报销比例涉及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的多种情况,包括住院、门诊、大病医疗等。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和相关政策解读。
抚顺医保报销比例概览
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统筹: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4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专科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800元。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70%和75%,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和65%,在专科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和55%。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其中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 住院统筹: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分别为80%和85%,在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分别为83%和88%。传染、精神专科医院及结核病在第四医院住院支付比例为90%和94%。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00元提高至500元。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为50%,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60%。
- 住院统筹:一级医院成年人75%,未成年人80%;二级医院及以上成年人70%,未成年人75%;临时外出住院50%。年度支付上限为80000元。
-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100元和200元,不设置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按75%比例报销。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普通居民11000元,困难群众5500元。
- 分段补偿:个人自付超过起付标准至10000元部分,大病保险支付70%;10000元至20000元部分,支付80%;20000元至40000元部分,支付85%;4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支付90%。
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统筹
- 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专科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800元。
- 支付比例: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70%和75%,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和65%,在专科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和5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其中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住院统筹
- 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700元,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分别为600元和500元。
- 支付比例: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分别为80%和85%,在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分别为83%和88%。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80000元。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统筹
- 起付标准: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年度起付标准分别为20元、50元、100元。
- 支付比例: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50%,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0元。
住院统筹
-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900元,三甲医院1200元,临时外出3000元。
- 支付比例:一级医院成年人75%,未成年人80%;二级医院及以上成年人70%,未成年人75%;临时外出住院50%。
- 年度支付上限:80000元。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 起付标准:无起付标准。
- 支付比例: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按75%比例报销。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
普通居民11000元,困难群众5500元。
分段补偿
- 个人自付超过起付标准至10000元部分:大病保险支付70%。
- 10000元至20000元部分:大病保险支付80%。
- 20000元至40000元部分:大病保险支付85%。
- 4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大病保险支付90%。
抚顺医保报销比例涵盖了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的多种情况,包括住院、门诊和大病医疗等。具体报销比例因医疗机构等级、参保人员类型(在职/退休、成人/未成年人)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总体来看,抚顺医保政策旨在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