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保障内容主要涵盖以下三个方面:
一、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包括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及并发症治疗等医疗费用:
- 产前检查:覆盖孕期内B超、抽血化验等必要检查费用,报销比例可达100%,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元/例。
- 住院分娩:顺产、剖宫产等住院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费用全额报销,三级机构按限额标准报销(如顺产3000元、剖宫产4000元)。
- 并发症治疗:妊娠合并症、分娩并发症等产生的医疗费用也可按规定报销。
二、生育津贴
作为产假期间的经济补偿,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覆盖女职工法定产假时长(如98天基础产假及延长假)。津贴由用人单位申领并发放,确保产假期间收入稳定。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涵盖避孕、节育等手术相关费用,包括:
-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费用全额报销,限额标准为400元。
- 人工流产、引产术:根据孕周不同,报销限额为1400元至4200元。
- 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复通手术:符合政策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以上三方面共同构成生育保险的核心保障体系,旨在减轻生育经济负担并维护女性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