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死亡后,医保卡内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取出,具体操作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余额提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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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支取
继承人可凭参保人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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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至他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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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继承人医保卡 :部分地区允许将余额转入继承人的医保卡,需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及参保单位终止社保关系的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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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其他金融账户 :继承人可将余额转入指定银行账户或储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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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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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文件 :死亡证明、火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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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参保单位填写的《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终止申请表》。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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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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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在参保人死亡后30日内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终止参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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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后,账户余额将返还至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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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或代理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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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及委托代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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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档案托管机构(如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办理账户终止手续,余额将转入代理机构账户后发放给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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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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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停保要求 :参保人需先办理停保手续,方可提取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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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转移限制 :仅限本人或指定受益人转移,他人代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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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五、法律依据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的处置有明确法律规定,确保了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