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残疾证持有者死亡后,其家属能否获得补助主要取决于死者生前是否参加了社会保险。具体政策如下:
一、参加了工伤保险的情况
若死亡是因工导致,家属可领取以下补助:
- 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计算。
- 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职工生前工资比例发放,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增加10%),总额不超过职工生前工资。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情况
若非因工死亡,家属可领取以下补助:
- 丧葬补助金:具体金额由地方政策规定。
- 抚恤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标准依参保情况确定。
三、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
- 若无社保参保,通常无法享受上述补助。
- 若因他人责任事故导致死亡,家属可依据《侵权责任法》主张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四、其他注意事项
- 残联或民政部门在残疾人生前提供的补贴(如护理补贴等)会随其死亡终止。
- 补助申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律师。
综上,补助的申领资格及金额与参保情况直接相关,建议家属根据实际情况向相关部门咨询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