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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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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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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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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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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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和个人负担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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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原起付标准的75%,个人负担比例为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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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原起付标准的80%,个人负担比例为26%
- 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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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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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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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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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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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和个人负担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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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原起付标准的75%,个人负担比例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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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原起付标准的80%,个人负担比例为23%
- 其他特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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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到不同级别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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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到三级医院:支付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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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到二级及以下医院:支付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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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到主点医院 :支付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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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家庭医生且履行健康管理义务的参保人 :支付比例为75%
这些比例和规定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