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福建省生育津贴新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计算方式及条件如下:
一、生育津贴的发放天数
-
基础产假天数
女职工生育津贴以128天为基准,具体分为:
-
顺产:128天
-
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
-
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
流产产假天数
-
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含异位妊娠):15天
-
怀孕3个月及以上流产:42天
-
怀孕7个月及以上流产:98天。
-
-
其他特殊情况
- 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如宫内节育器放置/摘除、输卵管手术等):7天(放置)+3天(摘除)。
二、生育津贴的计算标准
-
计发基数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以每月30天为折算标准。
-
计算公式 :
$$生育津贴 = \frac{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 \times 计发天数$$。
三、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
-
发放渠道 :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无需单位垫付。
-
发放时间 :通常与分娩或手术结束后的医疗费用报销同步进行。
四、其他注意事项
-
缴费要求
-
女职工需在分娩/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需补缴。
-
男职工配偶生育时,若其未参保,则参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
-
津贴调整
-
2024年生育津贴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例如:
-
福州:顺产12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增加15天。
-
漳州:顺产3个月以上享受3个月津贴,难产增加半个月。
-
-
具体金额需结合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
-
其他权益
-
哺乳假:女职工可申请至1周岁哺乳假,期间工资不低于生育津贴的6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育儿假: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用于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
-
以上政策综合了《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及医疗保障部门通知,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