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累计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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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年限需满 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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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年限需满 25年 。
二、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 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参保人需满足 至少10年 的 实际缴费年限 ,方可停止缴费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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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标准自2011年起实施,原2020年提出的“逐步统一全省缴费年限至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的目标,目前尚未完全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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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前未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参保人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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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一次性补缴至最低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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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按月缴纳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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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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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按实际缴费月数累计计算,包括基本医保、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及医保个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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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继续缴费,退休后仍可按月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以上信息综合了东莞市社保局官方文件及最新政策调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