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珠海去澳门的往返次数根据不同户籍和签注类型有所不同:
- 珠海市户籍居民:可申请办理赴澳门旅游 “一周一行” 签注,在 1 年内的每个自然周可前往澳门一次且仅限一次,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 7 天。例如,若在某一周的周一使用该签注前往澳门,那么该周内不能再次使用此签注前往澳门,需等下一周方可再次前往。
-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户籍居民和居住证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赴澳门旅游 “一签多行” 签注,在 1 年内可不限次数往来澳门地区,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 7 天。
- 其他人员:持旅游签注的其他人员每隔 60 天可去一次澳门(以通行证上的签注日期为准)。
内地居民赴澳门参展、就医或从事演艺等活动的,可凭有关证明文件,在全国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窗口申办 1 年多次 “其他” 类签注;参加 “琴澳旅游团” 的内地居民,可凭参团材料申办标注 “琴澳旅游” 的团队旅游签注,入境澳门后,7 日内可 “团进团出” 经横琴口岸多次往返横琴与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