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卡在佛山部分情况下可以用。
医保就医结算方面
- 异地就医备案后:根据《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参保人员省内跨市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就医或异地生育就医等,办理省内跨市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市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在佛山的定点医疗机构看病,持东莞社保卡可在出院时直接结算相关医疗费用,无需先垫付后报销。对于门诊特定病种,省内跨市就医人员可在符合资质的就医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全省统一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全省规定范围内的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员待遇认定信息全省互认。因急诊抢救就医、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由定点医疗机构选择相应系统接口办理直接结算,无需垫付费用返回参保地零星报销。
- 未备案:如果是自行到广东省内定点医院住院就医的,无需备案,可现场报销。但如果是普通门诊就医,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情况下,使用东莞社保卡在佛山普通门诊就医可能无法直接结算。
其他方面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社保卡应用范围从社会保障、就医购药逐步扩展到政务服务、惠民惠农补贴发放、交通出行、文化体验、旅游观光等领域。理论上,东莞社保卡在佛山也可用于这些扩展领域中已实现一卡通应用的场景,前提是相关场景已完成一卡通改造并支持全省通用的社保卡。例如,在已加载交通功能的情况下,可乘坐佛山的城市公共汽电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不过,由于社保卡相关政策和应用场景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具体使用情况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在使用前咨询东莞和佛山当地的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