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电子凭证自费支付
医保电子凭证的自费支付功能允许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进行结算时,对于不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服务或耗材,或是虽然在医保目录范围内但相关适应症不符、相关费用在医保起付线范围内的费用,直接通过医保电子凭证进行自费支付。以下是详细的使用步骤:
- 您需要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或支付宝进行激活。具体步骤包括下载并安装相应的APP、完成注册、设置医保电子凭证密码等。
- 激活后,在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的医疗机构或药店,您可以在挂号缴费、医生诊间、自助机处或者药店的扫码台上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即可进行挂号、结算等操作。
- 当遇到需要自费的项目时,系统会自动识别,并提示您进行自费支付。确认支付后,即可完成费用结算。
以上就是关于医保电子凭证自费支付的相关信息。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医保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请以当地医保部门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