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医保卡在省内已实现通用,具体使用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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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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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县级医院以上开具转诊证明,并在医院社保窗口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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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材料(如发票、医疗本、社保卡、户口本)返回县级社保局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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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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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需先完成转诊备案,备案后住院可刷卡结算,急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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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药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需通过医保追溯码核验(自2025年4月1日起全面推行“无码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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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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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医保系统仍为省内独立运行,跨省就医需先备案并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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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情况下(如门诊未备案)可能需现金结算,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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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医保卡通用性已明确,但需注意备案流程和结算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