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调整开始于 2024年7月1日 ,调整范围覆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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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基数调整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最低缴费基数由4546元提高至4767元,调整后单位缴费比例16%、个人缴费比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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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及次年1月补缴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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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 :需补缴12月差额1319.16元(个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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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 :需补缴2024年7-11月差额254.15元(个人414.29元、单位960.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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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区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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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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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起,个人缴费部分由363.68元调整为381.36元,增加17.68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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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社区居民缴费标准由472.78元调整为495.77元,增加22.99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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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发基数调整
- 2024年1月起,养老金计发基数由8395元调整为8695元,退休人员每月领取金额增加约17.44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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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统一调整 :2025年1月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4%降至16%,个人缴费比例保持8%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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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贴政策调整 :2025年4月1日起,累计缴费满20周年的参保人员将享受953.4元/月的财政补贴,未满20周年且未达年龄要求的需全额自付。
以上调整均依据广东省及东莞市最新政策执行,建议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及时关注官方通知,避免漏缴或重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