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渔业法最新规定(截至2025年3月30日)
一、渔业法修订动态
- 2025年修订计划
2025年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围绕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改工作,具体修订条款尚未公布。
二、重点资源保护措施
- 梭子蟹禁捕禁售规定
- 禁捕期:每年4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禁止捕捞梭子蟹抱卵亲蟹和幼蟹,误捕须立即放生。
- 禁售要求:禁捕期间严禁收购、销售上述梭子蟹。
- 执法监督:渔业、工商、边防等部门需加强港口、市场等地的监督检查,严打违禁行为。
三、执法强化行动
- “亮剑2025”专项执法
- 长江流域禁捕执法:农业农村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春季护渔”“秋季护渔”行动,重点打击非法捕捞团伙,严查生产、销售禁用渔具等行为。
- 多部门协作:建立由渔业渔政局、长江办、地方主管部门等组成的指挥体系,统筹全国执法行动。
四、现行渔业法核心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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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 实行“以养殖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方针,鼓励科技创新。
- 渔业资源保护、增殖与合理利用为核心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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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
- 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工作,地方实行分级管理。
- 渔政检查人员负责执法监督,重点海域由中央或省级直接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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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 对破坏渔业资源、非法捕捞等行为,按情节轻重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五、注意事项
- 禁捕期生效时间:2025年梭子蟹禁捕规定自4月1日起实施。
- 法规衔接:专项执法行动与渔业法修订方向一致,强调资源保护与市场规范。
(注:2025年渔业法具体修订内容需待官方正式发布后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