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试管婴儿费用可以报销。
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江苏将 “胚胎培养” 等 13 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涵盖了人工授精和试管婴儿等常用必要的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在苏州,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试管婴儿治疗时,部分费用可由医保基金报销。具体情况如下:
- 支付类别:“人工授精” 等 5 个项目按照甲类管理,“胚胎培养” 等 8 个项目按照乙类管理。
- 报销比例:乙类项目个人先行自付 10%。在符合条件的省内医疗机构门诊就诊,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除先行自付部分外,统筹基金分别按 80% 和 70% 予以支付。
- 支付范围:“胚胎培养” 等 5 个项目基金支付不超过 3 次 / 人,组织、细胞活检(辅助生殖)需符合一定条件且基金支付不超过 3 次 / 人。
- 定点医疗机构:经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且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机构,准入技术为正式运行状态的,使用 “胚胎培养” 等 13 个项目,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机构名录根据卫生健康部门批准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