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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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务机构
在选定的社区服务机构或转诊至本镇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报销比例为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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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定点医院/专科门诊
转诊至镇定点医院门诊部或专科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为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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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三级定点医院
在市内三级定点医院门诊就诊,报销比例为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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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
转诊至非定点或市外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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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缴费档次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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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 :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按 80% 报销,未实施按 60% ;二级医院按 58% ,三级医院按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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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 :一级医院按 85% 报销,二级医院按 70% ,三级医院按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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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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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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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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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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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医院:按市内三级医院标准(10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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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未成年居民、特殊群体(如恶性肿瘤患者)享受二档缴费待遇。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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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抢救与急诊 :在社区服务机构门诊抢救报销 70% ,急诊直接到社区服务机构报销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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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5-10万元部分补助 30% ,10-15万元补助 40% ,15万元以上补助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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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年度累计支付门(急)诊费用最高2万元。
以上比例均以东莞市最新医保政策为准,具体报销需结合参保类型(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及医疗机构等级综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