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和投标人需完成以下核心工作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具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整理如下:
一、核心工作流程
- 开标与评标
- 开标需在投标截止后立即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条款、报价等。
- 评标时间根据项目复杂程度差异较大:重要设备/材料约15-30天,中小型工程约15-30天,大中型工程约20-60天。
- 定标与中标通知书
- 招标人需在评标报告提交后15日内确定中标人(最迟不超过投标有效期结束前30个工作日),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 定标需参考评标委员会的书面报告,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 签订合同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需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内容签订书面合同。
-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二、特殊情况处理
- 延长投标有效期
- 若评标无法在原有效期完成,招标人可书面要求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需延长保证金有效期且不得修改投标文件;拒绝的视为投标失效,但可退回保证金。
- 延长后同意投标人少于3家的,需重新招标。
三、时间范围与法律依据
- 有效期时长
- 通用期限为60-120天,具体根据项目性质(如设备采购、工程规模)和评标难度调整。
- 计算公式:投标有效期=评标定标时间+30天(合同签订期)。
- 法律要求
- 《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定标需在有效期结束前30个工作日完成。
- 违反流程(如逾期定标、擅自修改合同条款)需承担法律责任。
四、注意事项
- 招标文件明确有效期:避免因时间争议导致流程延误。
- 保证金管理:确保在合同签订后及时退还,避免法律纠纷。
- 备案与监督: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向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如需更具体的行业案例或地域性规定,可参考等来源的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