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医院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具体情况如下:
- 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 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宠物医疗机构有监管职责,包括对医疗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 消费者协会:可以协助调解宠物医疗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市场经营活动,对宠物医疗领域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管理和纠正。
-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执法工作。
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某些情况下也参与宠物医院的监管,尤其是在涉及人类和宠物共同健康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