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后家属探监的时间因案件阶段和服刑场所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 看守所羁押期间
- 未决犯:在案件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前,一般不允许家属探监,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若有特殊情况,经办案机关批准,家属有可能会见,但这种情况较少。
- 已决犯:对于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经办案机关同意,家属可以进行探视,一月不能超过三次,一般来说,周六、周日不是探视时间。
- 监狱服刑期间:通常判决书生效一个月内,罪犯会被转移到监狱执行刑罚。监狱会在罪犯收监五日内发出通知书通知家属,家属一般在入监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就可以申请探监。正常情况下,罪犯会见亲属、监护人一般每月 1 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
不过,各地看守所和监狱的具体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家属提前联系相关部门,详细了解探视的具体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