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居民水费实行每两个月交一次的缴费周期。具体安排如下:
-
抄表周期
济南市采用分单双月抄表:- 单月抄表(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
- 双月抄表(2月、4月、6月、8月、10月、12月)
每户的抄表时间固定,对应缴费周期为两个月一交。例如,单月抄表的用户需在1月、3月等月份缴纳前两个月的水费。
-
阶梯水价结算规则
- 阶梯水价以日历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结算周期,用水量基数按年核定,并采用“两个月抄表、逐月累进”的方式计算。
- 例如,若某户全年阶梯水量基数为144立方米(每月12立方米),则每两个月抄表时,系统会自动累加前几个月的用水量,判断是否超出阶梯标准。
-
注意事项
- 若对用水量有异议,用户需在当期缴费期限内向济南鲁中水务集团书面申请复核,逾期视为无异议。
- 长期无人居住建议关闭水表阀门或申请暂停用水,避免因漏水或水表自转产生费用。
综上,济南居民水费为每两个月缴纳一次,缴费时间与抄表周期直接关联。具体抄表月份可通过当地供水公司查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