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浩特市生二胎的补贴政策主要是生育津贴,具体如下:
- 享受条件:
- 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
- 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 6 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 津贴标准:
- 妊娠满 7 个月生产或早产的,按 90 天计发生育津贴。
- 难产的,增加 15 天生育津贴。
-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 15 天生育津贴。
- 申请方式:符合锡林浩特市生育津贴申报条件的参保职工在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后,产妇仅需通过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或 “蒙速办” 应用程序,补充个人信息,便可轻松申请生育津贴待遇。医院系统即时将信息推送至锡林浩特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每日在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在 10 个工作日内发放至参保职工银行账户,全程 “零材料”“零跑腿”。
内蒙古自治区整体还有一些相关政策,如 2024 年将每对夫妻生育第二个孩子奖励提高到 3 万元,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居民,需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完全履行与配偶共同抚养教育已有子女义务等条件,夫妻双方持有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已生育子女的出生证明前往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但不确定该政策在锡林浩特市的具体执行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