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过去 2 年了通常是可以补报的,但可能会面临一些处罚和滞纳金。以下是具体情况说明: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补报方式:自然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或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进行补申报。如果是经营所得代理申报,只允许更正最后一期的申报表,往期更正需要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建议及时与当地税务机关联系,了解具体的补报流程和要求,并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如收入证明、扣除凭证等,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如实申报纳税情况,以避免可能产生的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