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最新政策,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已实现跨省使用,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跨省使用范围
截至2025年3月17日,全国已有 17个省份146个统筹区 开通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覆盖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这些地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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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石家庄、唐山等7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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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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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淮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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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德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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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郑州、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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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襄阳、黄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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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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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成都、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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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临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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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等
二、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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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支付医疗费用
参保人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异地就医的门诊、住院等费用,无需重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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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缴纳居民医保
可为异地参加居民医保的亲属(如父母、配偶)缴纳医保费用。
三、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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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共济条件
需确保参保人参加职工医保且个人账户有富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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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操作
通过医保官方APP或线下渠道,向异地亲属的医保账户转账。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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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目前仅部分省份开通,其他地区尚未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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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限制 :仅限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居民医保暂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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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部分城市(如河南)需提前备案。
五、政策意义
该政策有效解决了异地就医报销难、家庭参保成本高等问题,尤其对在外务工人员家庭意义重大。建议参保人关注当地医保部门通知,及时开通医保钱包并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如需进一步确认,可拨打国家医保局热线(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