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人员 可以在备案地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并享受医保直接结算服务。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备案后就医地点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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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
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可在备案地全国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就医地点,无需重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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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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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急诊抢救和省内跨市临时异地就医无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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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就医同样适用备案后的定点医疗机构选择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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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流程与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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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持卡就医时,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无需手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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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查询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公众号查询异地就医费用明细、药品目录等信息。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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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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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备案通常为1年,住院备案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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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选点即时生效,变更需次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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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类型
本市所有定点中医医院、专科医院、A类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纳入共同定点医院范围,无需重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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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备案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公众号可在线办理备案取消手续。
四、适用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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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需在安置地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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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人员 :如春节返乡等,可通过线上渠道快速备案。
通过以上流程,参保人员可灵活选择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异地就医的便捷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