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的税务申报期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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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税种: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预缴)、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车船税(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等,申报期限截止到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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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的截止日为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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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所以2024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应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纳税人需根据税种和所在地的具体规定,按时完成3月份的税务申报工作,避免逾期产生的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