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政抓捕最新规定概览
罚款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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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违法 :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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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违法 :没收渔具并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会没收渔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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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 :非法捕捞行为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捕与专项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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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捕期间 :特定情况下,如育种、科研、监测等,需经相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并报农业农村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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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捕捞 :需跨越省级管辖水域界限的,由交界水域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协商管理。
渔具与渔获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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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渔具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将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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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区销售 :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将受到调查处理。
渔业捕捞许可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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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制度 :国家对捕捞业实行船网工具控制指标管理,实行捕捞许可证制度和捕捞限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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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与签发 :渔业捕捞许可证等证书的审批和签发实行签发人制度。
执法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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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执法 :渔政部门负责渔业捕捞许可管理和捕捞能力总量控制,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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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监督 :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对举报非法捕捞行为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同时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建议渔民和渔业从业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触犯法律并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