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如下: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天 × 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
吉林省的产假天数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 顺产:158天
- 难产:增加15天,即173天
-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具体计算示例
假设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
- 顺产:8000 ÷ 30 × 158 ≈ 42133元
- 难产:8000 ÷ 30 × 173 ≈ 46133元
- 多胞胎生育(双胞胎):8000 ÷ 30 × 188 ≈ 49867元
其他相关费用
- 1.生育医疗费: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 3.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领取条件
- 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 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政策
领取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生育津贴申报材料,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支付
2.受理: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3.审查: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
4.决定:业务办结及反馈。根据复核结果结算、支付生育津贴,告知办理结果
5.送达:告知办理结果
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同时领取,参保人只能二选一
- 如果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若是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