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是关于2024年辽宁产检假的新规定:
产检假安排
- 1.怀孕第1至6个月:孕妇每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主要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及参加生产培训等
- 2.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月可各享受1天产检假
- 3.怀孕第8个月:产检假增加至每月2天
- 4.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有4天产检假,但需注意,其中2天产检假可能已包含在预产假中
产检假期间待遇
- 工资待遇:产检假期间,孕妇进行产前检查所需的时间应计入劳动时间,这意味着孕妇在享受产检假时,其工资待遇不受影响,应享受全额工资
- 申请流程:产检假的申请需提前向雇主提交,并提供相关的医学证明,以便雇主合理安排工作
其他相关政策
- 产假:根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育儿假:符合《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日的育儿假。
注意事项
- 法律依据:产检假的实施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和《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 特殊情况:如果孕妇在怀孕期间有特殊情况,如重度痛经或经量过多,可以根据《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享受1至2日的适当休息。
2024年辽宁的产检假政策旨在保障孕妇和胎儿的健康,确保孕妇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必要的产前检查,体现了对女职工在孕期特殊劳动保护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