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孩家庭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三孩家庭5000元,申报截止每年6月底,资金11月底前到账
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长治市对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提供生育补贴。符合条件的家庭需在子女三周岁内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相应补贴。
一、申请条件
- 1.户籍要求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长治市户籍子女户籍需登记在长治市
- 2.生育时间2021年5月31日之后(含当日)生育的二孩或三孩
- 3.孩次计算规则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计入夫妻收养的子女不计入已死亡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不计入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不计入
| 孩次 | 补贴金额 |
|---|---|
| 二孩家庭 | 3000元 |
| 三孩家庭 | 5000元 |
二、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生育服务登记回执
5.《长治市二孩、三孩生育补贴申报表》
| 材料名称 | 备注 |
|---|---|
| 户口簿 | 需包含夫妻及子女页 |
| 结婚证 | 离异需提供判决书 |
| 出生医学证明 | 新生儿身份证明 |
| 生育服务登记回执 | 生育登记凭证 |
| 申报表 | 需签字确认 |
三、办理流程
- 村级初审:7月底前完成公示(7天)
- 乡镇复核:8月底前上报县区
- 县区审批:9月底前确认名单
1.提交申请 每年6月底前向子女户口登记地村(居)委会提交材料
2.审核流程
3.资金发放 11月底前通过个人账户发放补贴
| 流程步骤 | 时间节点 |
|---|---|
| 提交申请 | 每年6月30日前 |
| 村级初审 | 7月31日前 |
| 乡镇复核 | 8月31日前 |
| 县区审批 | 9月30日前 |
| 资金到账 | 11月30日前 |
四、注意事项
- 丧偶家庭由实际抚养方申请
- 离异家庭由抚养权方申请
1.补申请机制 未及时申报的家庭可在子女三周岁内补交材料
2.特殊家庭处理
总结
长治市生育补贴政策通过明确户籍、时间、孩次等条件,结合标准化材料清单与分级审核流程,确保补贴精准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家庭。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关注政策动态,按时提交申请以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