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煎煮次数需根据药材类型和医嘱确定,通常2-3次后即可丢弃药渣,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一、常规煎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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煎煮2次
- 大多数中药通过两次煎煮即可充分提取有效成分。第一次煎煮需大火煮沸后转小火20-30分钟,倒出药液后加水再煎第二次,时长与第一次相同。两次药液混合后分次服用。
- 花叶类药材(如菊花、金银花等)质地松软,两次煎煮后有效成分已释放完全,继续煎煮易导致药效减弱或杂质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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煎煮3次
- 质地坚硬、药量大的药材(如贝壳类、矿物类)需煎煮3次。第三次煎煮时间可缩短至10-15分钟,三次药液混合使用。
二、特殊药材煎煮要求
- 先煎药材(如龙骨、牡蛎):需单独煎煮20分钟后再与其他药材同煎,确保有效成分析出。
- 后下药材(如薄荷、砂仁):需在其他药材煎煮结束前5-10分钟加入,避免挥发油流失。
- 烊化或包煎药材(如阿胶、车前子):需按医嘱单独处理,避免影响药液质量。
三、注意事项
- 浸泡与水量:煎煮前需冷水浸泡药材20-30分钟,水量以没过药材2-3厘米为宜。
- 药液保存:混合后的药液建议当日服用,避免变质;若需存放,应冷藏且不超过24小时。
- 器具选择:推荐使用砂锅或耐热玻璃器皿,避免金属锅具影响药性。
超过建议次数后,药效显著降低且可能溶出杂质,此时应丢弃药渣。实际煎煮方法仍需以医生指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