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宁定期保险在被保险人达到70岁时,如果在整个保障期间内没有发生理赔事件(即未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或身故),那么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返还已缴纳的保费。关于保费返还给谁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保单中指定的受益人以及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
通常情况下,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然健在且没有发生过任何理赔事件,那么保险公司会将满期生存金(也就是所交保费)返还给被保险人本人。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主要关系人,并且是满期生存金的直接权益人。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不幸去世,而此时还未到达保险期满的时间点,则根据合同条款,身故保险金将支付给保单中指定的受益人。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身故保险金与满期生存金不同,它是基于被保险人身故的情况给予的一次性赔偿,而不是保费的返还。
对于康宁定期保险产品,若附加了两全保险,则在保险期满时,不仅可以获得重大疾病和身故保障,还能在没有发生理赔的情况下获得所缴保费的返还。在这种情况下,满期生存金同样应当支付给被保险人。但如果被保险人在领取满期生存金之前去世,那么这笔款项可能会根据保单条款的规定转交给被保险人的合法继承人或其他指定的受益人。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康宁定期保险产品版本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因此具体的返还方式和金额需要参照具体的保险合同条款来确定。如果您希望了解更加详细的信息,建议直接查阅您的保险合同或者联系您的保险公司进行确认。
投保时还应注意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避免因未如实告知而导致后续理赔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同时,考虑到不同产品的设计可能存在差异,购买前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和条件是非常重要的,以确保您对满期后的返还机制有充分的理解。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部门或寻求专业的保险顾问的帮助。
康宁定期保险到70岁时的保费返还是一个涉及多个因素的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人的生存状态、是否有附加险种以及具体的合同条款等。为了确保权益得到妥善处理,建议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之初就对这些细节予以关注,并与保险公司保持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