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号
根据北京市社保缴费相关规定,北京社保缴费的最晚截止日期为每月 25号 (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具体说明如下:
一、缴费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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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单位需在每月 10日至25号 向税务部门申报并缴纳社保费用,银行批量扣款时间同样为每月10号(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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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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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银行代缴的职工,个人部分与单位同步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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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缴纳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在每月 25-30号 前到户籍所在地社保部门办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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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时间差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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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统一性 :北京社保缴费时间与全国其他地区存在差异,例如上海、广东等地最早可至5号缴费,而北京统一要求 不早于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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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部分早期政策文件可能显示25号,但根据最新通告,实际截止日期已调整为25号(非节假日不顺延)。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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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比例 :个人缴纳部分按当地政策执行,单位需为员工申报正确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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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式 :缴费后可通过北京12333平台或社保官网查询记录,月初月末可能因系统延迟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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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后果 :未按时缴费可能影响个人社保待遇,建议提前确认缴费状态。
以上信息综合了北京市税务局、社保部门及权威法律平台的官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