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政策允许参保人将其个人账户的资金用于支付其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以下是关于该政策的详细信息。
武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
政策概述
- 政策背景:武汉市自2022年12月31日起正式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用于支付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
- 政策目的:通过家庭共济,增强医保基金的共济能力,提升门诊就医保障能力,解决健康人群和非健康人群个人账户积累差距大的问题。
家庭共济的使用范围
- 使用范围:个人账户共济对象在武汉市域内药店购药、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等就医时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可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结算。
- 跨统筹区使用:2024年9月19日起,武汉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家庭共济正式开通,参保人与其在省内的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绑定后,家庭成员可相互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
绑定和操作指南
- 绑定流程:通过“湖北智慧医保”APP、微信小程序“湖北医疗保障”或支付宝小程序“鄂医保”进行绑定操作。授权人需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共济对象也需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 解绑和查询:共济关系绑定、解绑可通过手机APP完成,绑定时间未满3个月的成员无法解绑。用户可以查询当前绑定的共济成员信息。
家庭共济的使用范围和条件
使用范围
- 武汉市内使用:个人账户共济对象在武汉市域内药店购药、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等就医时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可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结算。
- 跨统筹区使用:自2024年9月起,武汉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家庭共济正式开通,参保人与其在省内的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绑定后,家庭成员可相互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
使用条件
- 授权人条件:医保个人账户授权人为武汉市范围内正常缴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且已经激活个人医保电子凭证。
- 共济对象条件:个人账户共济对象为武汉市范围内正常缴费的职工或居民医保参保人,使用人也需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异地就医和报销问题
异地就医备案
- 备案流程: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线上备案。备案时需选择“为他人备案”,填写备案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 结算方式: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直接结算。
报销比例
- 门诊报销: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3500元和45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55%和65%(三级医疗机构)。
- 住院报销: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为86%(在职)和88.8%(退休),二级医疗机构为89%(在职)和91.2%(退休),一级医疗机构为92%(在职)和93.6%(退休)。
武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政策允许参保人将其个人账户的资金用于支付其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包括药品费用、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该政策自2022年12月31日起实施,并已在武汉市域内及省内跨统筹区扩展使用范围。通过“湖北智慧医保”APP、微信小程序“湖北医疗保障”或支付宝小程序“鄂医保”进行绑定和操作。异地就医时,参保人员需进行备案,备案成功后可以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直接结算服务。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参保人员类型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