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近期推出了多项医保新政策,旨在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优化医保服务,促进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以下是黄石市医保新政策的主要内容。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执行
新版目录内容
从2025年1月1日起,黄石市全面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目录药品总数增至3159种,其中西药1765种、中成药1394种。
新版目录新增了91种药品,调出了43种药品,特别在肿瘤、糖尿病、精神、抗感染等领域纳入了疗效更佳、依从性更好的药品,疗程费用较原有月制剂低30%以上。
这一举措显著提升了黄石市参保人员的用药保障水平,特别是在慢性病和重大疾病治疗方面,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负担。
双通道管理和单独支付机制
黄石市将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范围,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供应和临床使用。同时,对267种使用周期长、疗程费用高、不可替代性强的药品实行单独支付的药品保障机制,参保群众在指定药店购买这些药品的费用不设起付线,按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报销。
双通道管理和单独支付机制的实施,确保了谈判药品和高价药品的供应和使用,进一步提高了参保患者的用药可及性和保障水平。
门诊慢特病政策的调整
病种和报销范围
自2024年1月1日起,黄石市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分别由16种和29种扩大到37种,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重大疾病。
新增的病种包括重性精神病、血友病、苯丙酮尿症等,门诊特殊疾病参照住院管理和支付,门诊慢性病按病种设置限额待遇水平。
扩大门诊慢特病病种和报销范围,特别是将更多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显著提高了参保患者的门诊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了长期患病患者的医疗负担。
支付比例和最高限额
门诊慢特病各病种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上,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原有病种支付比例不变,新增病种支付比例均为职工医保90%、居民医保60%。门诊特殊疾病不单独设置支付限额,按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执行;门诊慢性病设置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确保原有待遇标准不降低。
统一的支付比例和最高限额设置,确保了不同病种和参保人群之间的公平性,同时保障了参保患者的医疗待遇。
医保电子钱包的实施
功能和使用
2024年8月,黄石市实现了医保个人账户湖北省内跨统筹区家庭共济结算,2025年1月16日进一步实现了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医保电子钱包与个人医保码相关联,具有共济和消费功能,共济人可将个人账户资金转至近亲属的医保钱包中,用于就医购药费用结算和居民医保个人缴费。
医保电子钱包的实施,提高了个人账户的使用灵活性和便捷性,特别是跨省共济功能的开通,为参保患者提供了更好的就医和购药体验。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DIP支付方式改革
黄石市有序推进医保DIP(按病种分值付费)支付方式改革,2024年已实现DIP支付方式四个全覆盖,并持续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DIP支付方式改革通过优化医保支付结构,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促进了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黄石市2024年推出的医保新政策,涵盖了药品目录调整、门诊慢特病政策优化、医保电子钱包实施和支付方式改革等多个方面,旨在提高参保人员的用药保障水平,优化医保服务,促进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发展。这些政策的实施,显著提升了参保患者的医疗待遇,减轻了医疗负担,为黄石市居民提供了更好的医疗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