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的退休人员取暖费发放标准因职务和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详细的发放标准和相关信息。
滨州市退休人员取暖费发放标准
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 厅级:每人每年1500元。
- 处级:每人每年1100元。
- 科级:每人每年900元。
- 科员及以下:每人每年700元。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 高级:每人每年1700元。
- 中级:每人每年1300元。
- 初级:每人每年1100元。
企业退休人员
企业退休人员的取暖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700元。
取暖费发放时间和方式
发放时间
- 一般情况下:取暖费每年在10月份随退休金一起发放。
- 特殊情况:部分地区的取暖费可能在11月份发放。
发放方式
取暖费通过银行转账、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途径进行发放。
与其他城市的对比
山东省内其他城市
- 青岛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取暖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700元,与企业退休人员标准一致。
- 济南市:具体标准未明确提及,但企业退休人员的标准可能与其他城市相似。
其他省份
- 北京市:取暖补贴标准因职务和级别不同,最高可达400元/取暖季。
- 山西省: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360元。
- 青海省:取暖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900元。
滨州市的退休人员取暖费发放标准根据职务和单位的不同有所差异。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标准较高,企业退休人员统一为每人每年1700元。取暖费一般在每年的10月份发放,通过多种线上途径进行。与其他省份和城市相比,滨州市的标准处于中等水平。退休人员应关注当地的具体政策,以确保及时领取取暖补贴。
滨州市取暖费发放的时间
根据滨州市2024-2025采暖季的相关通知,取暖费的缴费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而取暖补贴的发放时间通常在每年冬季,具体到滨州市退休人员,取暖费一般会在每年10月份按时发放。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发放时间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
滨州市取暖费发放的方式
滨州市取暖费的发放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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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缴费:用户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直接向热力公司缴纳取暖费。线上方式包括关注“滨州热力”微信公众号、下载“滨州供热”APP、登录微信或支付宝选择生活缴费;线下则可前往热力公司客服营业厅办理。缴费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2024-2025采暖季),试点单位用户需在此期间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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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代收:对于物业代收小区,用户需留意物业通知或小区微信群消息,由物业统一代收热费。缴费后,用户可通过线上渠道申请电子发票,或持缴费收据到热力公司营业厅开具纸质发票。
困难群众(如低保户)可享受取暖补贴,补贴资金由民政部门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具体标准为城市低保户每户不低于600元,农村低保户每户不低于300元。
滨州市取暖费发放的标准依据
滨州市取暖费发放标准主要依据以下文件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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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价格标准:2024-2025采暖季执行《关于继续执行<关于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滨发改价格325号),具体收费标准为:
- 居民及教育(财政拨款):22元/㎡(按建筑面积);
- 商用及办公:32元/㎡(按建筑面积);
- 低保户:15元/㎡(需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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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发放标准:针对职工住宅取暖补贴,按职务级别发放:
- 市级3200元,局级2200元,处级1700元,科级1300元,一般人员1100元;
-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高级1700元、中级1300元、初级1100元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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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
- 低保户需通过热力公司或物业代收渠道缴费,并享受价格优惠;
- 供热时间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20日,用户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缴费。
以上标准如有新文件出台,按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