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医保特病报销比例根据病种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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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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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艾滋病、结核病(普通型)、耐药性结核病、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基因1b型)、丙型肝炎(非基因1b型)、布鲁氏菌病、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严重精神障碍、血友病轻型/中型/重型、其他内分泌代谢疾病(未成年人)、癫痫(未成年人)、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未成年人)、康复治疗(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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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其他门诊慢特病(如糖尿病需备案)在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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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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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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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Ⅰ类病种(如艾滋病、结核病):每月支付限额为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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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类病种(如糖尿病):每季度支付限额为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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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病种下细分病种待遇不可兼得,但Ⅰ类和Ⅱ类病种待遇可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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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急诊报销比例
- 60% :因急危重症在医疗机构门(急)诊抢救或在120急救车上实施紧急救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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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在校学生及非在校未成年人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0%(职工)和95.5%(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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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需通过认定医院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参保人户籍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结算。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沈阳市医保政策,具体待遇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