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农村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政策根据医疗费用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
-
在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50%,家庭签约参保人员可再提高5个百分点至55%。
-
村卫生室门诊单次处方药费限额10-50元,年度累计补偿不超过5000元。
-
-
门诊特殊病种
- 同样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在普通门诊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如55%)。
二、住院报销
-
起付线与比例
-
三级医院:起付线800元,6000元以下报销65%,超过6000元报销80%。
-
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6000元以下报销65%,超过6000元报销80%。
-
一级医院:无起付线,报销比例65%。
-
-
特殊群体优待
-
60岁以上老人:在二级医院住院每天补贴10元(年度封顶200元)。
-
儿童/学生:三级医院报销55%,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65%。
-
-
大病保险补充
-
年度累计自费超过5000元部分:
-
5001-10000元报销65%
-
10001-18000元报销70%
-
超过18000元部分由地方财政专项基金补充。
-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检查项目限制 :CT、核磁共振等大型检查需单独申请,单次限额200元。
-
年度缴费 :2025年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月28日,3月1日后缴费设3个月等待期。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福州市医保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