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门诊报销起付线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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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在职职工: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起付标准按自然年度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500元。
- 退休人员:三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2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50元。起付标准按自然年度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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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 普通门诊: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200元。
- 两病门诊:只有呼市城乡居民医保可以办理,不设起付线。在定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室门诊发生的药费按65%支付;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药费按60%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起付线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