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评审费用的收费标准主要依据《江苏省省级机关评审工作专家劳务费管理办法》来确定,该办法对评审费用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报销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下是主要收费标准:
1. 现场评审工作费用标准
- 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3000元。
-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2000元。
- 其他专业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1000元。
- 全国知名专家(如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等):可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标准上浮50%执行,即每人每天不超过4500元。
2. 非全天评审工作费用标准
- 时间不超过半天(3小时):按全天标准的60%执行。
- 时间超过1天不超过3天:从超过时间起按不超过本办法第六条相关标准的80%执行。
- 时间超过3天:从第四天起按不超过本办法第六条相关标准的50%执行。
3. 非现场评审工作费用标准
- 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开展的非现场评审工作:专家劳务费原则上按次计算,每次按本办法第六条相关标准的20%—50%执行。
4. 其他相关费用
- 专家参加评审工作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如交通费、食宿费等)按照“谁聘请、谁承担”的原则负担。
以上标准为江苏省评审费用的一般性规定,具体执行时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细则进行调整。例如,对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工作专家劳务费,还需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专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对于财政科研项目评审工作专家劳务费,还需按照适用的中央和江苏省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