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相关规定,江苏省女职工的产检假安排如下:
- 1.产检假天数:怀孕期间,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国家层面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但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江苏省的具体做法是,怀孕女职工可以根据围产保健卡上的日期按需请假。
- 2.产检假次数:孕期应当至少检查5次,其中孕早期至少1次,孕中期至少2次,孕晚期至少2次。网上流传的关于产检假次数的具体规定(如怀孕第1-6个月每月1天,第8个月每月2天等)没有法律依据。
- 3.产检假时间:每次产检的时间因往返距离、排队时间及实际检查时间等因素影响,没有固定的时间规定,通常企业会给到一天或半天的假期。
- 4.产检假工资:产检假期间视为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 5.其他相关规定: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每天安排1小时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江苏省女职工的产检假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排的,每次产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具体请假天数和次数可以根据围产保健卡上的日期按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