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怀孕八个月的孕妇每月可享受2天的产检假
具体规定如下:
- 1.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
- 2.怀孕第6-7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
- 3.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产检假。
- 4.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产检假,但其中2天已包含在预产假中
注意事项:
- 产检假计入劳动时间:产检假期间应按正常出勤对待,用人单位需按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 无统一次数规定: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但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计入劳动时间
- 依据医嘱进行:产检假是按医嘱进行的,只要是医生认为有必要的检查,都应给予便利条件
因此,怀孕八个月的孕妇每月可享受2天的产检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