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托育机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税费减免:严格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民政部、商务部、卫健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19 年第 76 号)。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托育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 90% 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免征契税。用于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同时,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 水电燃气价格优惠: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实行居民价格。
- 金融支持:协调和争取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平台的借款和低息贷款扶持,为婴幼儿照护机构提供资金支持。
- 用地保障:在客流量较大的客运站、火车站、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建设母婴设施,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为婴幼儿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条件。
兰西县有育儿补贴金发放制度。夫妻双方(或夫妻一方)拥有兰西县户籍,按政策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已经在户籍所在地生育登记,并落户绥化地区的家庭,符合政策生育二孩的家庭每月发放 300 元育儿补贴,符合政策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每月发放 500 元育儿补贴,直至子女 36 个月龄止,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减轻托育家庭的负担,间接支持托育机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