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二胎有补贴,具体补贴政策如下:
- 生育津贴:符合条件生育二胎的女性职工,在产假期间可领取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算与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及产假天数紧密相关,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0× 产假天数。若生育过程出现难产、剖宫产等情况,产假增加,生育津贴相应提高。
- 育儿补贴金:以沈阳市为例,从孩子出生到 3 岁,每月家庭都能领取补贴,补贴金额依据家庭实际情况有所差异,大致在 400-1200 元之间。
- 教育优惠:以沈阳市为例,学前教育阶段,部分公办幼儿园对二胎子女提供学费减免,降低入园成本;义务教育阶段,符合相关规定的二胎孩子在学区划分、学校选择上享有一定优先权。
- 延长生育假:《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 60 日,男方享有护理假 20 日。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 10 日的育儿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 生育医疗费用保障:辽宁省将全部基本医保参保人员纳入生育医疗费用保障范围,规范生育住院待遇标准,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的,待遇标准按照基本医保相应等级医疗机构设定,大幅提高了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住院报销水平。将参保人员产前检查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公共卫生经费未支付的),纳入职工和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不同地区可能还有一些其他的补贴或优惠政策,具体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