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规定,女职工产检假按怀孕月份分阶段享受,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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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1-6个月
每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用于妊娠确认、常规检查及健康培训等。 -
怀孕6-7个月
每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主要用于中期产检项目(如超声、唐筛等)。 -
怀孕8个月
每月可享受2天产检假,因孕晚期需缩短产检间隔时间。 -
怀孕9个月及以上
每月可享受4天产检假,其中2天包含在预产假内,用于临产前密集检查。
其他说明
- 产检假时间均计入正常劳动时间,用人单位不得扣减工资或视为缺勤。
- 若需特殊检查(如羊水穿刺、无创DNA等),可额外申请假期。
- 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或单位存在差异,建议结合当地政策或与用人单位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