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政策,医保跨省转移分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两种情况,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职工医保跨省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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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条件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省流动时,需在转入地参加职工医保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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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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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原参保关系 :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参保中止或终止手续,获取《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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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参保 :在转入地新单位参保后,携带《参保凭证》、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申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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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办理 :转入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双方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账户金额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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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处理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随参保关系转移,合并计算累计缴费年限。
二、居民医保跨省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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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条件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需跨省流动时, 当年度不办理转移接续 ,需先参加转入地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再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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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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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参保 :在转入地户籍或常住地变动后,按当地规定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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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与转移 :待转入地居民医保参保后,携带身份证、原参保地《参保凭证》等材料申请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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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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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职工医保需在终止原参保关系后3个月内办理转移,居民医保需在转入地次年参保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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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原参保地《参保凭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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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的益处 :实现全国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避免重复参保。
以上流程及政策依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整理,具体操作中可能因地区细则略有差异,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