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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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75%;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150元,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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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急)诊待遇: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所在学校的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按80%的比例支付,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月。老年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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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群体的报销比例:学生、儿童在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其他城镇居民在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对于老年人)报销比例为60%,(对于其他城镇居民)住院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对于老年人)或60%(对于其他城镇居民)。
以上是莆田城乡居民医保的主要报销比例。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比例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