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保结算单的构成和医保政策,个人自费部分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个人自付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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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外费用
包括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等完全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项目,如进口药、特需医疗服务、美容整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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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内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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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下 :未达到报销门槛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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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项目先行自付 :按比例(通常10%-30%)由个人先行支付,剩余部分纳入医保统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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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以上 :超过年度报销限额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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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自付项目
包括住院床位费中的特需病房、救护车费、护工费、住院陪床费等。
二、结算单中的具体呈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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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医疗费用 :包含医保报销金额、个人自付金额及自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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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支付明细 :通常分为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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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一 :医保目录内需个人承担的费用(如起付线、乙类先行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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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二 :目录内乙类药品或项目的先行自付金额(如药品价格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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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 :完全不在医保目录内的费用(如进口药、高端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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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示例说明
以某次住院结算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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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费用 :6590.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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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外费用 :1328.4元(含自费药42元、乙类先行自付715.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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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金额 :3496.86元(含基本医疗保险3263.74元+补充保险233.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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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实际支付 :3094.03元(总费用 - 医保报销金额)
通过以上结构,可以清晰区分医保统筹支付、个人自付及个人自费的具体金额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