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可以用于报销,具体说明如下:
一、法律效力与报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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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纸质票据同等效力
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由财政部门监制,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可作为报销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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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支持
支持用于医保、商业保险报销及异地报销,流程与纸质票据一致。
二、操作与使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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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方式
患者可通过医院手机端、自助机或窗口获取电子票据,部分医院需下载专用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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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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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打印 :纸质收据生效,电子票仅能查看,不可下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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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红冲 :办理退费后显示,不可再用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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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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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公司接受电子票据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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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报销需同时提供电子票据及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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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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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营利性医疗机构需加盖收费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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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版报销需准确录入“五要素”(票据代码、号码、校验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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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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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报销限制 :电子票据可多次打印,但不可重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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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要求 :单位需保存电子票据或打印件以备审计。
综上,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已全面纳入报销体系,患者可放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