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在双鸭山市且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妇,可享受最高1500元产检补贴
为保障孕产妇健康权益,双鸭山市对符合户籍、医保参保条件的孕妇提供定额产检补贴,覆盖NT检查、唐筛等必查项目,需在定点机构完成检查并保留票据。
一、申请条件
- 户籍要求
申请人需持有双鸭山市户籍,或配偶为本地户籍且本人持有居住证。
- 医保参保
需连续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满12个月,且申请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 孕周限制
需在孕12周前完成建档,并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首次产检。
二、补贴标准与使用
- 补贴额度
基础补贴1200元,高危妊娠孕妇凭诊断证明可额外申请300元。
- 覆盖项目
包括血常规、超声检查、妊娠糖尿病筛查等9类必检项目。
- 结算方式
凭身份证、产检票据通过医保系统直接抵扣,超支部分自理。
三、办理流程
- 材料准备
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医保卡及近期产检报告。
- 申请渠道
通过“龙江人社”APP线上提交,或至户籍地街道办现场办理。
- 审核时限
材料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补贴款项划入医保个人账户。
该政策通过减轻孕期经济负担,鼓励孕妇规范参与产前检查,降低生育风险。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及时关注政策动态,确保充分享受福利。